经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我司“黄金香及图”商标和“第3410031号图形”商标为福建省著名商标,其中“黄金香及图”商标即“双龙戏珠”商标为首次获评福建省著名商标,而“第3410031号图形”商标则是自2007年首获福建省著名商标后被延续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
2004年厦门市食品公司改制为厦门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2010年1月公司更名为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现拥有“黄金香”、“黄金香HJX”、“黄金香XS”、“XS”、“亿家香”图形及文字商标。 查看本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