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召开。会议对2019年9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呼政通1992356号"通知和呼和浩特市体改委"呼体改宏字19934号"文批准,由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其所属的原呼和浩特市回民奶食品总厂作为主发起人,吸收其他法人和内部职工入股,进行股... 查看本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