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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检验监管 保障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 林伟

来源:妞妞网 食品饮料行业机构 | By 在路上 2014-02-25 11:48:16 浏览(863)

国家质检总局一贯高度重视保障婴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持续加大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质检总局通过“出台一个法规、完善一套体系、落实一项责任”,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保障了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一)出台《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2013年,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进口乳制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一方面明确进口乳品经营企业负首责,要求进口乳品经营企业建立质量自控体系,对进口产品进行自检,保障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另一方面突出了全过程监管理念,从出口产品准入、境外企业注册、进出口商备案、口岸检验到建立进口记录和产品追溯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

(二)完善进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

从进口前准入、进口时检验、进口后监管三个环节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实施监管,逐步完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体系。

一是进口前提高“准入”门槛。从三个方面提高“准入”门槛。第一,对出口国家或地区的官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只有符合要求国家或地区的乳品方允许进口,目前只有31个国家或地区乳品允许进口。第二,对境外乳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只有获得注册企业生产的乳品方允许进口。第三,对向中国境内出口乳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乳品的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督促其落实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此外,还要求出口国家或地区政府承担其监管责任,如对每批输华乳品签发卫生证书,对获奖产品出具官方证明等。

二是进口时加强口岸检验。一是严格检验。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实施“批批”检验,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方允许进口。二是加强监控。制定年度进口配方乳粉风险监控计划,加强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控。三是定期“体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全项目检验,实施“体检”,努力保障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此外,还定期开展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风险排查,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保障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三是进口后加强后续监管。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对经检验不合格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采取退运或销毁措施,禁止其进口。二是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商监督管理,检查进口和销售记录,督促其及时召回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进口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共同保障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三)落实进口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进口商首负责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进口商是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承担主体责任。第二,督促建立质量自控体系。要求进口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保证进口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备食品安全专业人员,提高质量自控能力。第三,实施进口商自检制度。要求进口商在进口前应当对其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项项”检验,并在进口报检时提交检验报告,确保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四是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要求进口商主动公开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种类、品牌、产地等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有效地保障了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没有发生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问题。2012年,我国共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3813批次、8.86万吨、9.81亿美元。其中,检出不合格的43批次、80.95吨、66.92万美元,分别占进口的1.13%、0.09%、0.07%.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了退货或销毁,未进入国内市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质检总局将坚决贯彻落实2013年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提出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采取“四个严格”等措施,继续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监管工作,努力保障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让消费者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看得明白,吃得放心!

(一)严格实施企业注册

严格对向我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进行注册管理,2014年5月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二)严格落实企业首责

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出口商备案,严格落实进口商负首责,督促其完善自检自控体系,在进口报检时提交与进口产品生产日期、批次严格对应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检测报告。

(三)严格产品质量要求

严格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要求,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为直接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大包装的不允许进口。

(四)严格实施进口检验

加强进口检验,严格要求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国内加贴;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不允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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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所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核心内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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