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聚焦"四风",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治治病"的效果。 详细>>
为及时发现和消除我市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在我市流通环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详细>>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监测队伍建设,明确广告监测人员,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充分利用全国广播电视报纸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网 详细>>
7月20日,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涉嫌使用超期、霉变的肉类再加工等问题被媒体曝光后,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 详细>>
"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举办大讲堂、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食品药品安全进企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用药科普知识,取得明显成效。 详细>>
10月24号,辽宁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交流暨培训会议在我县举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阎浩林,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吴奎豪 详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10月1日实施,为做好新《办法》的宣贯工作,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贯彻落实。 详细>>
一是坚持提前介入。对申报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的许可项目,正式受理前,先行图纸设计审查和现场实地勘察,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督促整改,防止出现“先施工后拆改”的情况。 详细>>
为了提高我市食药监监管改革后新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能,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邀请市法制办专家针对上述人员开展了依法行政培训。 详细>>
为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和发布药品信息的监管,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宣传销售假药和假冒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网上售药秩序,根据省局等八部门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我市开展了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详细>>
8月14日,抚顺三慧寺方丈升座庆典仪式在美丽的小青岛隆重举行,这是我市宗教民族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为确保国家、省、市宗教协会领导、各地高僧、居士及来宾10000多人的饮食安全 详细>>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的通知》(辽食药监办械[2014]102号)及《关于开展2014年辽宁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的通知》 详细>>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行政审批、医疗器械监管等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深刻领会准确掌握新条例的立法原则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吃透一类产品备案、生产备案和二类经营备案等重点条款在实际中的运用,为提升监管能力,严格执行新条例夯实基础。 详细>>
日前,抚顺市局对7家药品零售企业实施新版GSP认证,标志着抚顺市在促进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详细>>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整合市食安办、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的食品监管职能,组建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详细>>
14年7月中旬开始,我所对全所2013年6月-2014年5月期间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共检查行政处罚案卷30卷,其中食品案 23 卷,保健食品案2卷,化妆品案5卷。 详细>>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新修订"GSP"),使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店容店貌更规范、经营秩序更良好、群众用药更安全、服务意识更周到 详细>>
市民在使用电子血压计、隐形眼镜等医疗器械时往往缺乏正确使用知识,面对商家夸大宣传推销的频谱仪、睡眠仪等也时常有人上当受骗。2014年6月13日,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详细>>
为提高我市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推动我市医药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抚顺东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的业人员的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 详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定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于2014年6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为了更好地理解、掌握和运用新规定,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在6月6日对新规定进行了学习和讨论。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