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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出台新规定:保健食品名称不得暗示预防、治疗功能等词语

来源:食品代理网 食品饮料新闻资讯 | 2016-07-02 09:05:48 By 志平 阅读(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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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一直是执法部门高度重视的,保健食品前期做的虚假宣传,夸大其词使得人们对保健食品越来越不信任。为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改善现在的局面,发布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下简称食药监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下简称《办法》)于昨日正式实施,保健食品名称中类似于“万金油”般的表述将被禁止。

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简称省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办法》明确规定,自2016 年7月1日起,保健食品名称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化,明示或暗示预防、治疗功能等词语 。《办法》还禁止企业试图从产品名称上“打擦边球”,明确要求: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 ,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办法》还要求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源性 负责。注册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 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保健食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 规定注册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撤销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 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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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食品 | 核心内容: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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