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PP

    手机扫一扫下载
    好妞妞官方

    找产品 招代理 更方便

  • 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
    好妞妞官方

    更多商机 更多资讯

产品
帮您找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进口食品也不安全 蛋白粉普遍“营养过剩”

来源:食品饮料招商代理 食品饮料新闻资讯 | 2015-03-18 09:10:13 By 东仔 阅读(1191)
池州市天方富硒生物科技 西安冰峰饮料股份有限公 山东养生冠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同润堂饮料有限公司
蚌埠市福淋乳业有限公司 四川风云广告 四川盼中盼食品有限公司 益可滋(青岛)饮品有限
昆明品世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慧能多农业发展有限 河南益品堂食品饮料有限 河南永铂利商贸有限公司

据了解,目前国内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使得不少进口食品受到了广泛青睐。但是,最近长宁法院审理了一批涉进口食品的案件,主要原因是产品成分超标、过期、未经检疫等。

进口货超标100倍

去年8月,张小姐通过“京东商城”分三次网购一款名叫“艾贝斯”的乳铁蛋白粉,共计23罐,付款8464元。之后张小姐发现,这款原产国为澳大利亚的进口蛋白粉超标使用了营养强化剂“乳铁蛋白”,而且另有两种营养强化剂未标明含量及营养素参考值。张小姐认为,该蛋白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遂向长宁区法院起诉,要求销售该蛋白粉的贸易公司承担“退一赔十”责任。

经审理,法庭查明,涉案食品虽然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颁发了卫生证书等证明文件,但该蛋白粉使用了“牛磺酸”和“低聚果糖”,却没有标明这两种营养强化剂的含量及营养素参考值。更严重的是,我国《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规定,“乳铁蛋白”的使用量应小于等于0.1克/100克,而涉案蛋白粉标注的“乳铁蛋白”使用量为100毫克/克,即10克/100克,超标100倍。

今年1月,长宁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贸易公司退还张小姐货款8464元,张小姐退还所购23罐蛋白粉;贸易公司另支付张小姐赔偿金84640元。

标准存在差异

据长宁法院调研分析,食品成分超出我国法律规定上限成为涉诉进口食品纠纷的常见问题,因为国外对食品添加剂成分用量与适用范围的规定与我国的相应规定存在差异,进口商对我国的规定又缺乏了解,致使原装进口并在我国境内销售的上述食品因违反标准而遭受重罚。此外,食品过期、商家故意将“到期日”标为“生产日期”、未经检验检疫而私自进口到境内、进口含有不明成分的食品等问题也使得进口食品纠纷不断增多。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行业分类:食品 | 核心内容:蛋白粉
好妞妞微官网